辽阳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通告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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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工作部署,加强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近日,辽阳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太阳城集团》(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寄递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禁收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以及其他易燃易爆违禁品。《太阳城集团》倡导和鼓励群众和一线从业人员在寄递各环节发现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其他违禁品,要及时向邮政管理、公安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下一步,辽阳局将对照通告内容,下沉到各企业营业场所和末端网点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全力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稳定,切实保障行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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